昌吉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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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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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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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近期半身合影照片 (3张,彩色,大2寸,免冠,红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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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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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人员 :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法院调解书/法院离婚判决书,如果是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初级法院判决生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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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境人员 :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建议在申领结婚证前,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是否有其他特殊要求或需要补充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