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夏申请生育保险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一、申领条件
- 参保要求
所在单位需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
- 政策符合性
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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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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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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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生育或手术)
- 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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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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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手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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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参保人员增减表
三、申领流程
- 单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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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手术前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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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通过后,社保部门会签发《生育医疗证》。
- 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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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后,单位需携带材料到社保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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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
四、办理地点
- 中卫市 :中卫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83号窗口(沙坡头区文昌镇丰安东路9号)。
五、注意事项
- 缴费要求
单位需在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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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妇女需提交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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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妇女需提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及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