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日
重庆市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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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月至1993年3月的连续工龄 :这部分工龄被认定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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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3月至2004年12月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 :这部分年限也被认定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因此,重庆市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 1984年1月开始 ,至 2014年1月1日 止。在这期间,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在重庆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