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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的年限 是累计计算的 。根据重庆市现行职工医保政策,断缴职工医疗保险费后,停止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以个人身份接续重庆市职工医保,在3个月内接续参保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其补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支付。超过3个月接续并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补缴费期间按规定补划个人账户,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待遇等待期为6个月。此外,再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在单位再缴纳参保费后的次月起生效并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为累计计算,之前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按规定计入累计缴费年限里。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情况下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断交超过3个月,医保缴费年限可能会重新计算。此外,如果因为离职或其他原因连续断缴超过3个月,那么连续缴费时间将清零,需要重新开始累计。
综上所述,重庆医保断交后重新缴纳的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但具体情况可能会因断交时间长短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