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
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 1999年开始 算起。具体来说,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颁布,标志着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启动。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来说,在正式开始缴纳医疗保险前的工作年份都会被认定为已缴费年份。对于国企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分两种情况:在实施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既算养老保险的缴费期,也算医疗保险的缴费期。参加养老保险后到医疗保险实施前的这段时间,也会被视为医疗保险的缴费期。
此外,虽然有些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地区的医保统筹账户实施时间都是在2000年或者2001年左右,因此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大概就是这2年,但具体的截止时间,还是要以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从1999年开始算起,具体截止时间可能因地区而异,但一般不会超过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