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的报销比例
周口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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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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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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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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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住院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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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包括药费、辅助检查等各项费用,具体限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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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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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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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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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 大病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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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具体补偿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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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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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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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周口市的合作医疗参保人员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以最大限度地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