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报销比例85%
起付标准18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未明确说明。
-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
起付标准2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0%
起付标准4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
起付标准500元。
二、门诊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
- 乡镇及以下级别医疗单位
报销比例60%,年度累计报销封顶300元。
-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年度额外享受最高200元/280元用药报销待遇(与门诊慢特病待遇不重复)。
(二)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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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23种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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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65%,不设起付线,按病种、按月设置支付限额。
(三)门诊特殊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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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80元(含药品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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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80元(含药品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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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乡镇卫生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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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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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14岁以下参保居民、80岁以上老人等可享受起付标准减半等优惠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许昌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