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扬州市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 新增药品数量
2024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涵盖更多治疗领域。
- 中药配方颗粒目录更新
收载597种中药配方颗粒,分为乙类(595种)和丙类(2种),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报销标准与比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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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一级15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学生儿童统一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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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一级600元、二级700元、三级800元。
- 支付限额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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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按年计算,最高支付限额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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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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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含):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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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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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达90%。
(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普通门诊
- 起付标准100-500元,统筹基金支付50%。
- 门诊特殊病种
-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
(三)新生儿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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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级80%、二级70%、三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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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基层医疗机构50%左右。
三、其他重要调整
- 大病保险与职工补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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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约1.5万元),报销比例不低于50%,无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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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病补充保险在医保及大病保险后进一步减轻负担。
- 待遇等待期
- 连续参保满4年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每年提高3000元;断保1年增加1个月等待期。
- 门诊慢特病与“两病门诊”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6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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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如进口药、特殊检查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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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医保报销部分由医保部门处理。
以上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调整后进一步提高了报销额度和范围,减轻了居民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