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医保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额度标准
- 最高支付限额
扬州市医保对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设有最高支付限额,2025年统一提高到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例如,若某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万元,则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
- 分段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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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普通门诊100-500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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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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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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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55%,一级医院60%。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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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150元、二级300元、三级600元(转外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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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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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至10万元: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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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75%。
二、特殊说明
- 异地就医与转诊
若在三级医院(如苏北人民医院)就医,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可提高至60%;异地就医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费用计算公式
统筹基金支付费用 =(医疗费总额 - 范围外费用 - 超限价部分 - 自理先付金额 - 起付线)× 报销比例。
三、案例参考
以孙女士为例,其试管婴儿总花费81000元,医保报销后实际自付约5.8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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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费用:80000-2000(自费)-300(起付线)=77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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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77700×60% = 46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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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支付:(80000-46620-2000)×60% = 183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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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6620+18388=65008元,自付约81000-65008=15992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及权威来源,具体报销以实际就医时医保目录和费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