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退休条件
- 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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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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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0年
- 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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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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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满足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缴费年限计算规则
- 连续缴费要求
- 参保人员需连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断缴需累计缴费满3个月才能恢复待遇。
- 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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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 :未达年限时由单位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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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自行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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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比例8%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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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特殊工种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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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在职时单位7.5%、个人2%;退休后个人仅需缴纳基础医疗保险费(约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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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补缴完成后,按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政策依据扬州市最新官方文件整理,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