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在外地就医的报销政策如下: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 覆盖范围
全国6616家县以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含跨省和省内异地)均支持直接结算,覆盖全国32个省市。
- 参保人群
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及城乡居民,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备案要求与流程
- 备案方式
可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备案成功后持医保卡即可直接结算。
- 备案材料
通常需提供身份证、医保卡及就医地医疗机构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如转诊单、居住证等)。
三、报销政策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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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 :住院医疗费用按兰州市报销比例的90%报销,个人自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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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 :按兰州市统一报销比例执行。
- 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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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返回 :已备案人员临时返回兰州住院可正常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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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符合条件(如疑难病症、无本院诊疗项目等)可转至指定医疗机构治疗,费用按兰州市标准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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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及港澳台地区 :不在直接结算范围内,需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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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医疗费用需在出院后规定时间内申请报销,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五、政策调整说明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对报销比例进行了优化,2024年4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进一步放宽了异地就医管理,缩短了报销周期。建议参保人员及时通过医保局官网或经办机构确认最新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