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保退休年龄规定如下:
一、正常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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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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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50周岁(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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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 :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需从事特殊工种满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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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和技术岗位女性 :年满55周岁
二、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最低缴费年限 :男满30年,女满25年(个体劳动者需满10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退休后医保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未达年限处理
若累计缴费未满1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15年;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仍未缴费,则无法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
- 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参保或养老金未达标者,可申请转入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四、办理流程(在职转退休)
需提交《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养老金核定表》等材料,经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自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淄博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