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直接发给个人
广州市的生育津贴 不是直接发给个人 ,而是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具体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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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 :根据广东省生育保险条例,广州的生育津贴是由公司按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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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划拨 :再由社保局将生育津贴划拨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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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补给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公司需将差额补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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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发放 :最后,单位会将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等款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职工。
不过,广州市也在积极探索优化生育津贴发放的措施,例如让社保经办机构直接和职工对接,将生育津贴发放到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这种方式可以省掉用人单位这个中间环节,使职工能更快地拿到钱。
因此,虽然生育津贴不是直接发给个人,但广州市正在努力简化流程,使职工能够更及时地获得生育津贴。建议关注广州市社保局的最新政策动态,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