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就医级别及政策调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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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无统一起付线(部分政策调整后降低至4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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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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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65%(年度最高支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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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75%(年度最高支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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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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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仅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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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可使用职工医保账户资金
- 门诊特检特治及中医病种
- 需经医保部门认定,支付比例通常为70%-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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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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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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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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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住院(如三级医院):2000元
- 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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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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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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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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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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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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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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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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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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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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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91%,退休人员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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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有补充保险基金支持,年最高支付限额51万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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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职职工1500元/人,退休人员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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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6万元,大额补充保险45万元
- 政策调整
-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可能动态调整,例如2025年职工医保门诊起付标准进一步降低
- 异地就医
- 异地就医需备案,许昌市职工可使用职工医保账户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许昌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数据,具体待遇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