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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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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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不变,报销范围由县域内扩大到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85%提升至90%。
- 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 :
- 全市范围内三级医疗机构(市属)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70%提高到75%。
这些调整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医保报销水平,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确保能够享受到更高的报销比例和更广泛的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