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大连的医保在沈阳 是可以报销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报销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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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大连参保患者在沈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住院费用可以直接结算,个人自付部分通过医保卡支付,余额不足的情况下需用现金补齐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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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门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报销,结账时先用医保卡支付个人自付部分,余额不足的情况下需用现金补齐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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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如果需要报销门诊费用,一定要先进行医保异地备案,这样在就医时才能启动社保身份,适用的医保报销办法是按社保交纳所在地大连的政策执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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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阳就医前,建议先咨询大连市医保中心或沈阳市医保中心,了解具体的异地就医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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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条件,尽量选择沈阳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便直接使用医保进行结算,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