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特殊病种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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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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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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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此基础上增加10个百分点
- 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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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晚期的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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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报销费用在3.7万元以上后按1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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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病种:80%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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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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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00元
- 年度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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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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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3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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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4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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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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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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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200元/年
- 门诊特病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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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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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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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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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均为95%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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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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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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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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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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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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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统筹基金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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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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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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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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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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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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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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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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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8%
- 大额医保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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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50万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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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10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具体政策和地方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参保职工及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