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互助金的报销范围不仅限于住院,还包括门诊费用。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与医疗机构等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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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扣除起付线100元后,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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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扣除起付线100元后,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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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扣除起付线200元后,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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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扣除起付线500元后,报销比例60%
- 门诊费用上限
每个保险有效期内,门诊累计最多可报销200元。
二、住院报销
- 免交预付金
参保人住院时免交50%住院预付金,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50%报销。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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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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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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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 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超过起付标准后,少儿住院基金支付50%,社保支付50%(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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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保障 :白血病、血友病等重大疾病门诊费用(如透析、抗排异药物)及手术费用,通常不设起付标准,直接按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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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每人每学年最高累计支付10万元。
综上,少儿互助金既支持住院报销,也支持门诊费用报销,且门诊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