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最新调整,内蒙古自治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如下:
一、保障范围
- 病种调整
将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化疗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其他原病种(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病等)全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
- 新增病种
2024年3月起,重症精神症(M02100)被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
二、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 个人账户累计支付 :超过1000元的医药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 支付比例
-
300-3.5万元 :支付80%;
-
3.5万元-最高支付限额 :支付90%。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在职职工 :30.5万元;
-
退休人员 :60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与其他待遇的兼容性
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可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用药待遇。
- 报销流程
需通过当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持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材料申请报销,费用一般40个工作日内到账。
- 地区差异
-
起付线 :如鄂尔多斯市曾将起付线设为2000元(在职)和1500元(退休),现可能已调整;
-
报销限额 :包头市退休人员年度报销封顶1万元。
四、政策生效时间
- 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议参保人员定期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尤其是新增病种和地区差异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