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综合了政策文件中的核心信息: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支付范围
覆盖医保药品目录内的甲类、乙类药品,以及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符合规定的费用。
- 最高支付限额
年度最高200元,无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且不结转。
- 支付比例
根据就诊机构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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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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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金支付60%,个人自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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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员:一般诊疗费由基金全额支付。
二、门诊特殊病种报销
包含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抗排斥药、血液透析等55种病种,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登记后享受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
覆盖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等55种慢性病,通过认定后按病种享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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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除肺结核等4种病种外,其余病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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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限额 :认定多个病种按最高病种限额执行。
四、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门诊用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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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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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每人400元(高血压)或600元(糖尿病),合并患者最高1200元。
五、门诊紧急抢救报销
因门诊急救入住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可报销,非定点机构费用按等级支付。
六、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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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门诊 :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实行学校门诊统筹,费用由学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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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需先自付5%后再报销。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病种和医疗机构的报销规则,具体待遇以参保时签订的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