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农村医疗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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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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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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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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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 城镇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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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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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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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 :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分别按70%和50%的比例直接结算。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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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乙等和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0%,三级甲等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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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外省内三级医疗机构和四川省外医疗机构50%,南充市外省内三级以下医疗机构在市内同等级医疗机构基础上下浮10%。
- 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血液透析 :
-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73%,三级乙等和三级丙等医疗机构76%,二级医疗机构8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9%。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比例进行支付,每年每人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 1.2万元以上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报销比例最高可以达到6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需要具体报销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