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重庆市城乡居民医保在乡镇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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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为 60% ,且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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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其他医疗机构(如二级及以上医院),报销比例可能降低至40%。
- 门诊特病
- 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慢性病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14种重大疾病,报销比例与普通门诊一致,即乡镇一级60%、二级4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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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一级及无等级医院:200元起付,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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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300元起付,报销比例70%。
- 年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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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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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12万元/年。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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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年累计起付线4.7万元,报销比例100%,限额5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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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二档参保者有个人账户划入,一档无个人账户。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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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政策对门诊报销比例进行了优化,尤其提高了乡镇医疗机构的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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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患有多种慢特病,年报销限额可额外增加200元/病种。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最新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