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的账户余额 不会每年清零 ,具体说明如下:
一、账户类型与资金构成
- 职工医保
设立个人账户,包含当年度缴费和往年累计结余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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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未使用的资金会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累计结余账户,且资金及利息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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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即原城镇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所有费用纳入统筹基金,不存在余额清零问题。
- 城乡居民医保
自2019年起取消个人账户,资金直接计入统筹基金账户,参保人按比例享受门诊等医疗保障,无个人账户余额可累计。
二、资金使用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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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门诊费用、药店购药等,未用完的余额可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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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即使中断缴费,已累计的资金仍可继续用于医疗费用,但需重新缴费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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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保障 :累计缴费满15年且达到退休年龄后,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三、政策依据与权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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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保局明确表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包含历年结余,不会因年度结束而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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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医保部门均强调,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不会因政策调整而清零。
综上,城镇居民医保(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不存在余额清零现象,资金可持续用于医疗保障,参保人员无需担心年度结束时账户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