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政策,医保卡在药店购药的规定如下:
一、线上购药服务
- 试点平台与范围
自2024年12月12日起,天津医保局试点允许参保人员通过美团、京东、饿了么等平台的移动端APP,在首批入驻的试点零售药店进行线上购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 支付范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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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医保个人账户支付非处方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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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费、配送费及金融账户支付等非药品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 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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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将审核交易合规性,对违规费用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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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需加强药品质量管理。
二、线下购药规定
- 非处方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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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日起,天津医保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可报销,但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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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因药品差价问题可能拒绝外购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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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药店需具备医保定点资质,且药师需符合执业资格要求。
- 处方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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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电子外配处方,药店凭处方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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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需核对参保人员身份,确保人证相符。
- 药店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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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经营满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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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1名执业药师或药学/临床/中药学专业药师,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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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费用管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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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限制 :仅限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品(甲/乙类)可报销,丙类药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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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核验 :线上购药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代购需双方身份证。
以上政策适用于天津市户籍及参保人员,具体操作流程以试点平台最新指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