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农村合作医疗 可以在门诊报销 。具体报销比例和流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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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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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卫生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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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可报销30%。
-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
- 参保患者若需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相关病例及证明资料,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 窗口报销 :
- 对于在市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携带相关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和资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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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普通门诊报销者(包括农村合作医疗)均要提前选定就诊医院(即“定点医院”)即可报销。如果不定点医院的门诊患者均不予报销,全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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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参保人员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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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应在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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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并选定定点医院,以确保门诊费用能够顺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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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务必携带齐全相关单据和资料,以免影响报销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