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里的钱并非全部来自社会统筹,而是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部分,具体划分如下:
一、账户构成
- 统筹账户
由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通常占80%-90%)和政府补贴共同构成,用于支付门诊、住院、重大疾病等符合医保目录的费用。该账户属于社会统筹基金,所有参保人共享,不可个人支配。
- 个人账户
由个人及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中按比例划入(如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自费、药店购药等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资金来源示例
假设每月单位缴纳400元,个人缴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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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部分 :400元 → 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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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部分 :200元 → 个人账户
三、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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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报销 :通过统筹账户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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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药店购药、门诊小额费用)。
四、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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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个人账户类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全部费用进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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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性质 :个人账户资金属于个人财产,但医保整体属于社会保险基金,受法律保护,不可挪作他用。
综上,医保卡资金是统筹账户与社会统筹共同作用的结果,既有社会共济性质,也包含个人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