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针对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补助政策主要包含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医疗保障体系
- 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
河南省将9类重大疾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实行“先医保、后救助”机制。患者可享受80%-65%的报销比例(县级80%、市级70%、省级65%),报销范围覆盖住院费用及门诊慢性病治疗费用。
- 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医疗救助覆盖9类门诊特殊疾病(如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通过门诊专项医疗费用报销减轻患者负担。
二、医疗救助政策
- 救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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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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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特殊身份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 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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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 :不设起付标准,特困人员按90%、低保对象70%、其他群体65%的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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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 :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救助额度,特困人员最高可获1.5万元/年救助。
- 与其他保障的衔接
医疗救助与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共同构成“三重制度”,确保患者获得多层次保障。
三、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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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助 :对参保困难群众给予分类资助,特困人员全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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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资源引导 :鼓励社会慈善力量参与救助,对自付费用仍困难的患者提供额外支持。
四、申请流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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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患者身份及医疗状况,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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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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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县级医疗保障机构申请报销,符合条件的可同步申请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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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困难群体,联系民政部门申请额外救助。
以上政策综合自河南省人民政府及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