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安徽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标准如下:
一、基础医疗保障标准
- 财政补助标准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 670元/年 ,较上年增加30元。其中,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享受全额或定额资助。
- 个人缴费标准
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 400元/年 ,较上年增加20元。困难群体缴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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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400元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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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335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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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305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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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00元定额资助(个人承担200元)
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与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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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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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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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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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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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市)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降低1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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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恶性肿瘤等特殊情形 :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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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18周岁及以下居民 :起付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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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等分疗程患者 :一个年度仅计算一次起付标准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金额累计封顶 30万元 。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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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限额150元(高线城市可执行更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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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学校包干使用
- 慢特病门诊
执行全省统一目录,报销比例不低于60%,具体病种目录及认定标准由省统一制定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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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分娩补助 :定额补助1200元(妊娠期、分娩期并发症等特殊情形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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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辅助器具补助 :按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省统一标准与地方资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