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 ,具体说明如下:
- 视同缴费年限的界定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即视同缴费年限)。
例如,1994年参加工作、2002年退休的职工,其1994年至2002年的工龄可全部计入医保缴费年限。
- 2018年停止视同缴费
从2018年1月1日起,沈阳医保政策调整后, 不再将2002年前的工龄视同缴费 ,后续需通过实际缴费年限补足最低年限要求。
- 政策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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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前退休人员 :若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25年,需继续缴费至满25年;若已满25年但未满30年(男性)或25年(女性),则无需再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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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后退休人员 :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2024年1月1日前退休的男性需补足至30年,女性仍为25年。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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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足最低年限,可选择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一次性缴足所需费用,自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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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退休人员的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可能存在差异,需根据具体政策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