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报销范畴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场景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 药品报销
所有甲类药品(如复方硼砂、阿司匹林等)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个人自付10%,甲类项目全额支付。
- 诊疗项目与设施
甲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全额报销;乙类项目个人自付8%,丙类项目自付10%。
- 住院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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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住院:符合规定的费用可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有所差异(基层50%、二级40%、三级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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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
- 其他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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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支持即时结算,未结算部分可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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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及大学生:新生儿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可达80%(一级)或70%(二级)。
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 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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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比例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报销65%,签约家庭医生协议可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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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保障,年度最高支付40万元。
- 住院医疗费用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超出部分由大病保险报销。
- 其他特殊群体
- 大学生:门诊费用按65%报销,不设起付线,寒暑假期间可在指定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同样比例报销。
三、不报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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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定点医疗机构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机构就诊的费用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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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美容、矫形、药品等自费项目及进口药品、特殊检查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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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导致伤病 :因打架、酗酒、吸毒等违法或犯罪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不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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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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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药品、诊疗项目以最新医保目录为准,目录动态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南昌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