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医保政策,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27,501元 ,下限为 4,767元 。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缴费基数上限
- 调整后标准
2025年1月起,全国大部分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将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 27,501元 (如黑龙江为27,501元,吉林为27,488元)。
- 计算依据
上限通常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例如,若某地2024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4,826元,则2025年上限为74,826×300% = 224,478元,但实际调整后上限为27,501元,说明存在地区政策差异。
二、缴费基数下限
- 调整后标准
下限普遍调整为 4,767元 (如黑龙江为4,767元,吉林为4,767元)。
- 计算依据
下限一般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例如,若某地2024年全口径月平均工资为62,84元,则下限为62,84×60% = 37,704元,调整后下限为4,767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
若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按 下限 缴费;若高于上限,则按 上限 缴费。
-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存在政策差异,例如黑龙江的缴费基数标准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可能与医保基金收支状况相关。
- 缴费年限与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若缴费年限不足,月补缴基数可能低于现行标准(如4,444元/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全国及部分地区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