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级别及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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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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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2024年改革后调整)。
- 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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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起付标准: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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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甲类及普通诊疗80%,乙类75%,高精尖70%。
二、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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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乡镇/街道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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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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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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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改革后,起付标准统一按50%确定(即650元)。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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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在职职工85%,退休职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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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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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医疗: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7万元。
三、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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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工龄 :满15年及以上80%,15-21年75%,不足15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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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因公伤残人员 :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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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 :超过一定费用可申请二次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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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 :退休人员医保卡每月按工资5.4%打入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可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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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 :起付线增加1倍(按20%计算),最高支付限额1万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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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医保报销比例可能因财政投入、医疗费用上涨等因素调整,建议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江苏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2025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