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徐州市职工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如下:
一、起付标准
- 普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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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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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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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 退休人员
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即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400元、一级100元
- 特殊群体
- 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起付标准按750元执行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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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递减规则 :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住院时,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如三级1000元→二级900元→一级8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级不低于200元,一级不低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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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1年曾将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从800元调整为900元,其他级别同步下调。
三、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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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起付线以上部分按甲类85%、乙类75%、高精尖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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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按在职职工比例的50%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参保人员需注意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的报销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