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男性 有 生育津贴。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男性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具体条件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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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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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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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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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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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的 :按3.5个月(105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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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 :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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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并已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 :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此外,男性职工还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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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根据不同情况,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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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 :10天假期,假期工资由用人单位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男性职工不能直接申领生育津贴,需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再由医保部门拨付给用人单位。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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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在申请生育津贴前,应确保用人单位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并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计划生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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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申请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生育状况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