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 2021年11月24日起 正式实施188天产假政策。这一天及之前已经休产假尚未结束的妇女,均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
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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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 ,青海省开始实施188天产假的新规定,即截至2021年11月24日(含24日)产假尚未结束的妇女均可享受188天的生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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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0日起 ,最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开始施行,根据该条例,青海省的女职工法定产假为98天,加上生育假90天,共计188天。
因此,青海省的188天产假政策自2021年11月24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