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8天
青海省2025年的产假新规如下:
-
正常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
难产增加产假 :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
-
生育多胞胎增加产假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 :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 :享受42天产假。
-
晚育产假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
延长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产假60天。
-
男方看护假 :给予男方看护假15日。
-
工资支付 :在产假期内,女职工按出全勤发工资,不影响调资、晋级、福利待遇和评奖。
因此, 青海省2025年的产假总天数为218天 ,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延长产假60天以及产前15天的假期。此外,如果遇到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等情况,还可以相应增加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