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石家庄的生育保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保范围 :
- 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按照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生育保险,员工个人无需缴费。
- 产检费用报销 :
- 孕期产检费用报销,包括B超、唐筛、胎心监护等常规产检项目,累计报销上限可达1130元。在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检,符合规定的费用在结算时直接报销。
- 分娩费用报销 :
- 分娩费用报销依据生产方式不同,顺产定额报销约3360元;剖宫产报销约4780元。若分娩时出现难产等特殊情况,符合条件的额外费用也能按规定报销。
- 生育津贴领取规则 :
- 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产假天数计发。石家庄产假一般为158天,生育多胞胎时,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例如,小张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为9300元,她顺产单胎,那她能领取的生育津贴为9300÷30×158 = 4874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还能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补贴标准为上年度石家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这笔补贴可用于产后妈妈补充营养、购买母婴用品,助力新手家庭开启育儿生活。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在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内。放置宫内节育器补贴288元,取出补贴238元。
- 缴费比例调整 :
- 自2025年1月1日起,石家庄降低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费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4%降低为0.3%;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8%降低为0.5%。
- 合并实施细则 :
- 《石家庄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已参加石家庄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生育保险按1%费率标准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以上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除以30乘休假天数计算,由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到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职工生育期间的经济负担,保障她们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建议用人单位和职工及时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