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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佛山市内的指定医院就医时, 是可以报销的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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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和门诊特定疾病治疗费用 :佛山市居民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佛山市五个区的12家指定医院中支付特定疾病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此外,佛山市在广州有32家定点医院,其中8家定点医院实现了远程医疗信息系统的网络化。如果被保险城镇的工人和居民被批准在这八家医院就医,就可以立即解决。被保险居民跨地区医疗中发生的特定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类别,也可以立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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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也可以报销。参保人只需“三步走”,即手机备案、查询医院、就医结算,就能实现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人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报销。如果办理的是临时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则参保人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3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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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佛山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类别支付至最高支付限额。具体支付比例为: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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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佛山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药品费用、工伤医疗费用和生育医疗费用等。
综上所述,佛山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佛山市内的指定医院就医时,可以享受住院和门诊特定疾病治疗费用的报销,并且可以通过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来实现跨地区就医的报销。具体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的医保手续,以便在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