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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报销并不是在年底进行,而是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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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期限 :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各地的规定不同,但基本规定是在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至一年的期限,且一般需要在年底之前报销本年的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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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 :医保报销年度是按自然年计算,同一年中的需要报销单据应该在12月20日以前交到相关部门进行报销,20日之后再发生医疗费用需要报销的,在此年1月15日以前提交。医疗费用报销不可跨年,即是说,今年的费用如果没有在次年1月15日之前交付报销部门,则不能再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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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每月的1日至20日,参保单位和社保所都可将参保人员申报的医疗费用报送至区县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如果手里还有上一年度未报销的医保单据,应抓紧最后的时间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北京医保报销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而不是等到年底。建议参保人员及时提交报销单据,以避免错过报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