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山西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 可以报销 。根据山西省医保局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25年1月起,山西全省城乡居民门诊、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将按统一标准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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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三类或以下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没有起付线,直接按照门诊费用的一定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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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报销55%(降血压和降血糖药费按60%报销,高血压年度最多可报260元,Ⅰ型糖尿病可报480元,其他类型糖尿病360元),三级及以下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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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医院看门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每次要先自费80元后,再按4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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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发生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参照上述普通门诊标准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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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种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统一按7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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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门诊特殊疾病参照住院管理,按照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执行;门诊慢性病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指导限额。
- 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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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的个人标准是300元,可以在患感冒或小病的情况下,在全省全部的各定点医疗机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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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甲医院,门诊统筹有80元的起步线,报销比例是45%。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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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在就诊时,应优先选择三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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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特病患者,应及时办理门诊慢特病手续,以便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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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应了解并充分利用门诊统筹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