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可以统筹报销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 异地就医条件 :
-
需要就医的医院或医生是医保目录内的合作医院或医生。
-
异地就医门诊统筹报销有次数和限额的限制,具体执行标准需要参照当地的规定。
-
需要携带本人的医保卡和就医凭证,就医凭证是指异地就医备案证明,需要在就医前在当地社保局或所在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 报销流程 :
-
需要在本地医院开一个转诊证明,这个证明需要在本地稍微大一点的医院,最少要是县级医院以上。
-
异地就医时,需要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
- 备案手续 :
-
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在参保地同级别医药机构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10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跨省异地就医门诊是可以统筹报销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了解当地的医保政策和报销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