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标准如下: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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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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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起付线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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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为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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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区,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均为90%;在其他定点机构,在职人员的门诊报销比例为70%,70岁以下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85%,70岁以上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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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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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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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85%以上,退休人员为90%以上,最高可达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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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为50万元。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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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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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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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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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为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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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以上部分,5万元以内部分支付60%,5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无封顶线。
- 其他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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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西药及中成药、医院制剂、中药饮片等,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按照市卫生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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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中,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高于5%,在职职工个人负担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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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医保账户支付范围包括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合理利用医保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