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如下:
- 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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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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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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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0元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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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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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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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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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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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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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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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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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6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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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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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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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救助: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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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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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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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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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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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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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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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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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病种: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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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病种: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80%
这些政策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