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 :
- 个人按2%费率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
- 退休人员 :
- 医保个人账户的金额按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4%划入,由原每月165.72元调整为180.72元,月增加15元。对于关闭、破产企业为退休职工一次性缴费参加医保的,其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调整为210.72元(含门诊医疗补助金30元)。
- 灵活就业人员 :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不建立个人账户。
这些调整旨在优化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减轻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