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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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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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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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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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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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级: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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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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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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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0%
-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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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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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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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70%
- 生育待遇政策 :
- 生育产前检查门诊最高可报600元,若和普通门诊合并保障,最高可报1100元—1200元
- 慢特病政策 :
- 多数病种可报8000元及以上,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病种有所不同
这些报销比例适用于在全省范围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和住院就医。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细节,以便更好地利用医疗保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