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律网的报道,自2024年起, 新疆在新农合大病商保试点中将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 。此外,对于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了最高支付限额。
具体到不同类型的医疗费用,例如克拉玛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年度内居保门诊大病或住院医疗费用由居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1000元以上部分(困难人员为105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二次报销,其中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费用报销比例为60%,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费用的报销比例未明确说明。
在住院报销方面,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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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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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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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住院报销比例为30%。
此外,住院治疗费用在不同区间内,报销比例亦会有所调整:
- 在镇卫生院住院医疗费300元以下可报销30%,300元至2000元区间内则可报销70%,而2000元以上部分则报销50%。
这种分段报销政策旨在更精细地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