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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生育险报销确实 有时间限制 。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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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在用人单位连续缴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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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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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应当在手术前申办。其中,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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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 :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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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时间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从办理出院手续之日起,必须在50日内将生育证,逾期不予办理。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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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 :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在宝宝出生后的18个月内报销。当事人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社保部门进行合法的办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由社保部门进行审查认定,如果不符合条件那么是无法办理报销的。
综上所述,江苏生育险报销的时间限制主要包括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的支付条件、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的申办时间、以及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的申办时间。此外,报销申请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将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建议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及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时限要求,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