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治疗费报销标准如下:
- 居民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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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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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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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报销30%
- 城镇居民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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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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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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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异地报销比例 :
- 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
-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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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达到70%,退休人员达到85%,在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均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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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金额超过2万元,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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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在85%以上,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
-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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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院报销55%,二级和三级医院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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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方面,区属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8%
- 灵活就业人员 :
- 缴纳的医保算城镇职工医保
- 住院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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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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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封顶线为25万元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