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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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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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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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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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65%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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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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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卫生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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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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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0%
- 特殊门诊和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 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0%
- 住院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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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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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省属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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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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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非市中心城区及非县城区所在地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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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 住院支付限额 :
- 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参保居民提供了一定的医疗保障,减轻了因病致贫的风险。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