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京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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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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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社区购买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为药品单价的一定比例,自付比例为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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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支付0-1000元部分支付40%,1000-5000元部分支付60%,5000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支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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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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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医院就诊,费用在200元以内的部分需个人承担,200至900元之间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60%,80周岁以上的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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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比例为50%,80周岁以上的居民基金支付比例为55%。
- 门诊特殊病种 :
- 包括恶性肿瘤、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等,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就诊或持外配处方购药时,医保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费用,个人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后,再按规定的待遇政策执行。
- 住院医疗费用 :
-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 大病医疗救助 :
- 住院发生的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18万元以下的,支付比例维持不变,18万元至6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95%。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 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万元;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和大病保险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南京市参保人员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金额还需根据实际医疗费用和医保政策进行计算。建议参保人员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诊时向医院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